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和联系,回馈社会,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立志成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学院以及对外及经济贸易大学大信审计研究中心经协商决定设立“国际商学院大信奖学金”。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际商学院全日制学硕、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的同学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硕士研究生:按前一学年课程成绩*0.7,加学术成果(论文类)综合评定,其中学术成果(论文类)得分上限为30分; 博士研究生:按学术成果(论文类)评定; 3、参评年度有课程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不得参评该年度学业奖学金。不及格是指学位课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低于60分; 4、不可与除学业奖学金之外的奖学金兼得;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大信奖学金: (1)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或者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的;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或在科研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3)无故缺席捐赠人或学院组织的奖学金相关活动; (4)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总金额25000元,共10人,每人为2500元/年。 博士研究生:总金额为27000元,共9人,每人为3000元/年。 (四)奖学金申请提交材料和时间 1、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奖学金候选人需填写《国际商学院大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成果册 成果册,其中包括申请者参评奖学金的所有支撑材料,具体分为:成绩单、科研成果、学生活动和其他类成果。所有材料需按要求以A4尺寸装订成册。 3、《2015-2016年大信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根据候选人的优先顺序依次填写相关信息。 4、 候选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候选人提交的所有支撑材料,要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所 有科研成果,务必确保真实无误,所有期刊级别以及优秀科研成果奖级别以科研处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学术成果的发行日期在评奖年度范围内有效。往年已作为参评材料的学术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如发现重复使用,取消本年度大信奖学金参评资格。 从未使用申请过往年的相关奖学金。对于提交材料存在虚假错误信息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5、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位同学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请各班班长于2017年12月18日9:00前,汇总好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mfferuibe@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宁远楼533苗老师处,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大信奖学金情况统计汇总表》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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