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关于本科生评奖评优有关规定及学校通知要求,国际商学院各类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及本通知,并参考各年级综合测评成绩,按照要求填写各类奖学金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此次申报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包括校级优秀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术研究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奋进奖学金、求索奖学金、立德奖学金、惠康奖学金、文美奖学金、笃行奖学金等,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际商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奖项 (一)“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评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需获得综合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5%;院级优秀学生需获得综合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5%。 (二)综合奖学金(2021级适用) 1.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依据综合评估排名确定学生获奖等级。设综合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分别为1500元/人、1000元/人、600元/人,本学年度全校奖励名额分别为参评人数的5%、10%、20%。 2.请申请的同学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5,一份纸质版),综合奖学金和优秀学生称号可填同一份审批表,其他奖项审批表需一奖一表。 (三)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元/年,基本评选条件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 2.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评估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10%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评估成绩排名的范围须保持一致;本学年度全校奖励名额为74人,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 3.请申请的同学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纸质版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并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11,电子版)。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额度为5000元/年,基本评选条件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 2.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综合测评成绩在前50%以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3-202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有疑问请咨询本年级贫困等级认定及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 3.请申请的同学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0,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 (四)学习进步奖学金(2021级适用) 1. 奖励学习刻苦并取得重大进步的少数民族学生,奖励额度为400元/人。 2.申请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5,一份纸质版,需单独填写,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合填)。 (五)学术研究奖学金(2021级适用) 1. 奖励在学术科研或校内外重要学术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为1000元、800元、400元,奖励名额视申请情况而定,具体要求详见学生手册。 2.申请学术研究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对外经贸易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竞赛优胜奖学金审批表(个人)》(附件7,一式两份) (六)竞赛优胜奖学金(2021级适用) 1.奖励在学术、科技、文体、科研创新等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团体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个人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为1000元、800元、400元。奖励名额视申请情况而定,具体要求详见学生手册。其中已经获得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单位奖励的个人或团体不重复奖励。 2. 申请竞赛优胜奖学金的团体或个人,需填写《对外经贸易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竞赛优胜奖学金审批表(个人)》或《对外经贸易大学本科生竞赛优胜奖学金审批表(团体)》(附件6或7,一式两份)。其中已经获得教务处、科研处、校团委等单位奖励的个人或团体不重复奖励。 (七)校设奖学金(2022级和2023级适用) 1.综合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生依据综合排名确定获奖等级,包括一等奖(课程成绩排名应在前20%,奖金额 2000元/人)、二等奖(课程成绩排名应在前40%,奖金额1200元/人)、三等奖(课程成绩排名应在前60%,奖金额800元/人)三个级别,占可参评学生总数的35%,其中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20%。 2.奋进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在学习上取得进步的少数民族学生,每人奖励 600 元。 3.求索奖学金:主要奖励在学生科研或校内外重要学术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评定。 4.立德奖学金:主要奖励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5.惠康奖学金:主要奖励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对开展校园群众体育运动有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由体育部负责评定。 6.文美奖学金:主要奖励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活动及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对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由校团委负责评定。 7.笃行奖学金:主要奖励牢固树立勤俭、奋斗、创新、奉献劳动精神,积极参加劳动主题教育和校内外劳动实践的学生,具有能劳动、会劳动、爱劳动的典型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 四、相关事项 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做以下说明: 1.2021级本科生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估办法》(外经贸学学生字【2015】123号)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外经贸学学生字【2010】166号)执行。 2022级和2023级本科生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贸大学生发【2022】8号)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修订)(贸大学生发【2022】7号)执行。 2.教务处确定的转专业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原学院学习、第二学期在已转入的学院学习),奖学金在已转入的学院评定,本学年加分项按照已转入的学院标准执行。 3.根据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兼得综合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赠的各类专项奖学金的奖金。 4.2021级综合评估中课程成绩分计算,“本学年所修全部课程”以教务处系统内显示的本学年度计划内课程数为准,不包括辅修、双学位、听力、重修、重考的成绩。学生本学年度暑期学校课程已显示为本学期计划内课程的,该课程成绩应计入综合评估“课程成绩分”,否则不计入。 5.2022级和2023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过学生事务管理平台进行。 6.学术研究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奋进奖学金、求索奖学金、惠康奖学金、文美奖学金由学校进行统一评定,学院只负责申请材料收集、统计。 7.如果个别年级有奖学金名额剩余情况,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将把名额调整给其他年级。 8.请同学们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工作填表说明》(附件3)填写各类奖学金申报表。如需签名,则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名,如需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意见的暂时不填写,由学院统一填写。 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5)为一页,其中课程名称统一用中文名称,“综合评估情况”一栏中,“德育分”和“课程成绩分”相加应等于“总分”,“课程成绩分”项填报的成绩应是实际成绩乘以80%之后的成绩,而不是直接填写课程成绩分。 五、评奖办法的说明 1.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以本科各年级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基础,以个人申请为前提。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的顺序进行选择。 六、报送材料 奖学金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请同学们提交至本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收齐后提交给综合评估及奖学金评定小组,各类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各年级通知为准。 国际商学院综合评估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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